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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黄岩青年企业家协会成立于1990年月4月,英文译名为:Huangyan young Entrepreneurs’Association,英文缩写为:HYEA,中文简称为黄青企协。

浙江黄岩青年企业家协会是以黄岩青年厂长、经理和企业管理者为主体自愿组成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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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岩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发展工作暂行条例
作者:本站    浏览次数:0    发布时间:2004/12/01 13:48:23  

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,进一步明确入会标准,规范入会程序,加大会员发展力度,促进协会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,黄岩青年企业家协会特制定本条例.

第一条 黄岩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
1.在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,原则上要求是企业法人。    

2.年龄在40周岁以下;

3.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,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经营管理才能;

4.诚实守信,合法经营,照章纳税;

5.年产值或销售(营业)额一般在500万元以上;

6.遵守协会章程,热心协会工作,按时交纳会费,愿意为协会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。

第二条 社会知名度较高的专业人士可成为黄岩青年企业家协会个人会员。  

第三条 会员发展程序:

1.申请。申请人须书面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入会登记表。

2.推荐。各乡(镇)工办、团委有推荐会员的权利。协会会员可以推荐。

3.考核。申请人所在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填写考核意见并加盖公章。

4.审核。经协会秘书处考核后报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审核。

5.入会。由协会理事会讨论后通过。协会秘书处向新会员下发入会通知书。

第四条 会员年满45周岁自动退会,担任协会理事以上职务的可酌情放宽。 

第五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。会员退会前应向协会秘书处提出申请,由协会秘书处确认后生效。

第六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归黄岩青年企业家协会秘书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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